- 加工贸易有哪些常见问题?
1、加工贸易-“金关二期”以及“金关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是什么?
答:金关工程(二期)是经国务院批准立项,“十二五”期间国家重大电子政务工程项目。金关工程(二期)为国家、社会公众提供海关业务服务和信息资源服务,为构建开放型国家经济新体制提供了有力支撑,为落实国家“一带一路”、跨境新政、全国一体化通关改革等重大决策提供了有力保障。
金关工程(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是单一窗口的一个业务系统,是金关工程(二期)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系统的上线运行和推广应用为海关深化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改革、支持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障。该系统由加工贸易手册管理分系统、加工贸易账册管理分系统、保税流转管理分系统等多个分系统组。
2、加工贸易-企业在做账册报核时,使用自动提取功能,发现提取出来的数据缺失了编号为“QDXXXXXXXXXXX”的核注清单,该如何处理?
答:企业可点击页面左上角的“新增”按钮,手动填入单号即可。
3、加工贸易-加工贸易账册保税核注清单的导入按钮为什么是灰色的?
答:导入功能是用于表体信息的,用户需要先输入表头暂存后就可以使用导入功能了。
(清单录入日期)
4、加工贸易-用户询问“金二/核注清单”页面中,字段“录入日期”近期系统升级后不能改动(自动生成为当日日期),但在系统升级前是可以更改,这对通关时间是否有影响呢?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3号(关于启用保税核注清单的公告)的附件《保税核注清单填制规范》中有如下规定:
第九条 本栏目填写保税核注清单的录入日期,由系统生成。
核注清单录入时间为首次暂存时间,和通关时间关系影响不大。
5、我司是一家金属冲压企业,生产制程中难免会有损耗,以前对此行业海关核销时都会有3%-5%的损耗给企业按边角料补税,且海关对加工贸易核销的管理规定中也指明:“企业据实申报”请问在手册送核时可以这样操作吗?
答: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问题所说“不良损耗”非海关专业用语,含义不明。如果是指生产的成品为不良品(即残次品)无法出口只能内销,那么是要至海关补税;若不补税也可以使用非保税料件生产成品填补缺口,但必须事先向主管海关申报(需要符合串换料件的条件)。
6、我司的加工贸易手册是在2011年2月10号到期,现在成品已经比预期提前出口了,想了解是否可以提前向海关申请报核?
答:根据《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决定》(海关总署令2010年第195号)第三十条的规定,经营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并自加工贸易手册项下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者加工贸易手册到期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报核。经营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因故提前终止的,应当自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报核。